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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委 托 书
  发布时间:2009-05-04 19:45:09 打印 字号: | |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       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二00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邹本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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