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城县法院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宁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侵财型犯罪活动。2009年1月至10月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36起,涉案人员达55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人,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8人。
近日,宁城县人民法院又一审宣判一起特大团伙盗窃案件。法院审理查明,在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13个月间,该犯罪团伙在赤峰地区疯狂作案106起,盗窃财物总价值47万余元。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海锋、刘树志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王立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被告人李青龙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被告人王作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被告人侯彬川、曹凤亮、梁玉利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