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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法院立案庭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作者:邹本胜  发布时间:2010-03-10 16:01:56 打印 字号: | |

日前,在自治区党委召开的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暨表彰大会,宁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被授予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宁城法院立案庭作为法院为民服务的窗口,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效率优先原则,着力强化司法服务意识,努力改进各项服务措施,以女性特有的韧性与热情,耐心、细致服务于立案工作岗位,兢兢业业为当事人服务、答疑,恪尽职守为立案工作服务,将司法为民的要求扎扎实实的落到了实处,展示了新时期女法官的风采。 该庭先后荣获赤峰市“先进妇联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荣获宁城县五四优秀青年集体“、巾帼文明岗 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邹本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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