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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法院开设机关食堂 从优待警
作者:尹子强 邹本胜  发布时间:2010-09-06 16:04:36 打印 字号: | |

经过1个月的试运行,宁城法院职工食堂正式开始营业,食堂设有高标准餐厅,置备了整套厨具、消毒柜、空调等设施,聘请专业厨师进行烹饪,为全院在编在岗的120余名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三餐,实行刷卡消费,成本核算,不足部分由单位进行补贴。这是法院党组在改善单位办公环境后又一重大举措。

职工食堂除职工用餐外,单位公务接待也一律在食堂进行,公务接待均须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单》,如果私自在外接待的,院 里一律不予报销。

可口美味的饭菜、优雅清静的环境让干警们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节约了干警休息时间,解决了干警的后顾之忧,使干警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同时也大大节省了单位接待费用。干警们纷纷表示要加倍努力工作,视院如家,以审判执行工作实效来回馈组织的关心照顾。

责任编辑:尹子强 邹本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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