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法院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在审判工作中做到“四勤”,超前化解矛盾纠纷,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勤研究。院党组紧紧跟住涉诉信访案件发展变化的步伐,及时、反复与信访办案人员研究案情,掌握第一手材料,准确把握信访人员心理动态,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二是勤沟通。涉诉信访案件主办人勤与当事人沟通,减少信访人员的对立情绪,积极调解,尽最大努力息诉罢访。院长、主办人勤与中院、县信访局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对问题的看法,从而使答复意见形成一致,避免因工作被动造成人为上访。三是勤督促。院党组成员通过亲自接访、主动下访、勤听汇报、从严要求等方式,督促涉诉信访办案人员妥善、高效地处理信访案件。四是勤汇报。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汇报案情进展情况。案件主办人勤向主管院长汇报,主管院长勤向院长汇报,党组勤向县委和县人大汇报。在县委和县人大的支持下,把稳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有效维护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