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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法院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当庭自残事件
作者:张大龙 乔颖  发布时间:2013-01-09 19:14: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宁城县法院法警大队值班人员提前得到知情人士透露消息,即将开庭审理的王某与邓某离婚一案,被告人邓某因不同意离婚,曾扬言要在法庭上用硫酸泼原告王某,将其毁容。在了解情况后,宁城法院立即启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所有值班法警提高警惕。

  案件审理前,安检法警在安检门对当事人邓某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后,未发现当事人邓某有任何异常情况。但当被告人走进法庭看到原告时,情绪变得异常激动,猛地跪在原告面前,边用力抽打自己耳光,边在地上猛烈撞击自己头部,想要通过这种自残的方式逼迫原告放弃离婚。法警见此情况,迅速上前予以制止,并与其亲属一起进行劝解。通过一段时间的劝说,被告邓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停止了过激行为。为防止邓某再次出现过激举动,庭审过程中增派法警值庭。在接下来的庭审中,没有出现情绪波动情况,整个庭审过程顺利完成。

  通过对此次事件的处置,充分肯定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必要性,也为宁城法院积累了应急处突的实战经验。
责任编辑:张大龙 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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