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工友之间因开玩笑过失致人重伤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罗某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经济损失38000元。
案件的起因只是工友间的一场玩笑。被告人罗某,系宁城县某矿业公司翻斗车司机,被害人唐某系该矿钻岩工。2010年9月的一天,被害人唐某与工友刘某、汪某、朱某四人打完炮眼后正要往回走,碰见矿山的司机被告人罗某与另一个工友罗某某走过来,被告人罗某借用唐某等拿着的空气压缩机吹一下车的空气滤芯,被告人罗某用完后,被害人唐某开玩笑让被告人罗某吹一下罗某某头,被告人罗某吹了罗某某头部一下,被害人唐某又开玩笑说再吹吹罗某某下面(指屁股),被害人唐某说完后,被告人罗某拿空气压缩机走到被害人唐某后面,趁其不备用左手搂住被害人唐某,用右手把正在运转中的空气压缩机风管隔着裤子插进被害人唐某的肛门,吹了约三秒钟,被害人唐某大叫一声倒在地上,后经医院诊断,被告人的行为致被害人唐某的乙状结肠断裂三处、腹膜炎,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宁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唐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告人罗强犯罪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罗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