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同时更好的实现司法的公开透明,自2013年1月起,内蒙古宁城法院实行在立案阶段电脑随机分案制度,将案件在承办庭未见到之前就按照效率办案分案方式由电脑自动指定承办法官。新的分案模式,减少了分案的人为因素,防止法官挑选案件办理和当事人挑选办案法官,从源头上堵塞“人情案”、“关系案”的漏洞,同时也使法官在同一平台上公平竟争,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挖掘法官的办案潜能,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促进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的公平与公正,从源头上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只有受理的案件属重大、疑难、案件相互之间有关联等类型案件,或随机分配确定的承办人因病、公休、回避等事由确需调整案件承办人的,各业务庭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由网络管理员变更承办人。
此次分案制度改革是宁城法院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推行的重要改革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