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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执法记录仪使用 规范法警执法行为
作者:张大龙  发布时间:2013-03-25 19:40:0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取证工作,及时固定证据,提升法院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树立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客观、真实、公正、准确的记录执法情况,宁城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局、法警队配备了现场执法记录仪,并专门开展了新型执法记录仪培训活动。重点学习了记录仪的使用方法及管理规定,以确保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

  从即日起,宁城法院执行局、法警执法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仪器,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此项举措为规范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既体现了宁城法院对执法行为规范的重视,同时也体现了对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提高了执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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