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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法院“三项制度、两个活动”促进执行工作
作者:崔志荣  发布时间:2013-04-24 22:30:4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宁城法院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出“三项制度、两个活动”,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项制度”是:建立换员执行制度,对收案后经两个月尚未未采取执行措执的,换员执行,同时对原承办人给予处罚;建立悬赏执行 、曝光制度。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在宁城县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曝光;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与县人大协调配合,在全县各乡镇每个自然村都选拔一名人大代表作为执行联络员,帮结调解案件、化解矛盾、寻找当事人,查询当事人财产、监督执行过程。

  “两个活动”是:开展与工商、金融、房产和证券等部门联席会议活动,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开展定期集中执行会战活动,每个季度末搞一次集中会战,分乡镇、分地区集中执行、清理案件。

  宁城法院自3月11日至3月20日开展了为期10天第一次集中执行会战,共执结案件105件,执行标的金额200余万元,取得显著效果。
责任编辑:张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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