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13年各项工作,宁城法院出台制度规范流程管理,统一案件进出口,提升弱势短板,力促审判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宁城法院大立案始于2002年,并将全部案件通过审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纳入局域网流程管理,通过流程管理,统一了案件的进口,但结案仍由各业务庭自行点击,从这些年运行来看,各庭在结案后随时点击结案为领导及司法统计部门随时了解审判动态提供了便利,在审判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审判绩效考核指标的细化,各项指标均需要通过审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提取,这就要求案件的各种信息录入必需准确,然而通过对案件的评查和上级法院的考核,审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数据存在错填、漏填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数据的真实性,为杜绝这一现象,宁城法院统一案件的出口,规定由立案庭专门负责结案的审批工作,各业务庭在审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点击结案后,案件将转入立案庭据有审判权限的承办人的系统中,立案庭审批中将根据承办人提供的卷宗与电子卷宗逐一审查,全部合格后方可批准结案,案件将进入数据库,不合格的案件,审批人不批准结案,案件将退回到承办人的办案系统中补填。至此,宁城法院各类案件的进出口统一由立案庭管理,由于录入信息与审查信息是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从而从根本上杜绝错填、漏填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也使案件质量得以提升,承办人的责任心得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