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用真情化解矛盾 用法律促进和谐
作者:张大龙 李志豪  发布时间:2013-05-22 16:17:37 打印 字号: |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加重,赡养老人案件越来越多。宁城法院始终坚持不经调解不宣判的原则,对此类案件要求全部调解结案,免伤亲情,以达到家庭和睦相处,保证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目的。今年以来,宁城法院共受理赡养案件20起,调解18起,最终判决2起,调解率达90%。近日,宁城法院八里罕法庭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赡养纠纷案。

  原告迟老太现年已经70岁,育有一子四女,老伴早逝,现在跟着儿子高某生活,四个女儿远嫁他乡,很少回来探望。而在日常生活中,原告与儿子由于各种矛盾,经常吵架。于是老人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五个子女给付赡养费。经过庭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本情绪激动的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至此一起火药味十足的赡养纠纷在一派和谐的氛围中圆满结案。庭审结束后老人流着感动的泪水,握着法官的手一再的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这类案件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明确,单纯从法律角度来审理非常容易,但如果通过宣判,如不能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当事人就不会自觉地履行义务,老人们又将面临申请执行的问题,老人们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及时得到维护。宁城法院在审理中,充分引用农村传统道德观对被告进行教育,用通俗易懂的当地语言解释法律规定,做好原、被告双方工作。以此来促进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的和谐,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张大龙

最高人民法院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宁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