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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法院行政审判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作者:李国发  发布时间:2013-08-30 09:20:59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建立司法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宁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通过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来落实“能动司法,促进和谐”活动的开展。

  近日,宁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的一起不服工商登记案件按时在第六法庭开庭,坐在当事人席上工商局领导认真按庭审程序做着各方面的准备和庭审发言。这是宁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落实“能动司法,促进和谐”工作的一个主要方面。今年,宁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每一起行政案件均建立由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庭应诉机制。在开庭前送达应诉及开庭传票手续时直接给被诉的具体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明确开庭必须由行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能使行政案件相对人切身体会到官与民的平等,有利于做好案件的协调,可以尽最大限度促使具体案件的实质性问题解决,实现案结事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更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减少和避免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张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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