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可有的人有钱不还反倒恶意将名下存款转移至他人账户以逃避法院执行,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这些“精明”人的却是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就将一起有意将补偿款转移逃避执行的案件,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处理。
2012年初,家住该市运河镇某组的杨某因经营之需向王某借款25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向杨某多次催要,均遭杨某无理拒绝。无奈之下,王某将杨某诉至法院。官司赢了,钱没要来。判决生效后,恰逢杨某所在村拆迁,执行人员迅速查封了杨某的房产。然而,令执行人员想不到的是杨某非但不积极配合,反而想着法子将拆迁补偿款隐藏、转移。
2013年7月2日,杨某与朋友约定,将76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打入该朋友账户,等“风头”过了再把款打回来。执行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对杨某依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间,执行人员核实了杨某及其朋友的银行账户打款记录,查清了其意在逃避执行的双簧伎俩。在拘留所,执行人员向杨某释明如再不履行义务,将有触犯刑事犯罪的可能,杨某仍置若罔闻。
2013年7月8日,该院以杨某涉嫌构成拒执罪向该市公安局移送立案侦查,杨某的身份由被执行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得知这一情况后,杨某和其朋友非常后悔,连忙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并恳求执行人员撤销案件移送。
令人遗憾的是因杨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目前已被该市公安局机关刑事立案,等待杨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