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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人民法院各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13-09-25 08:49:51 打印 字号: | |

 一、 9个内设机构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活动相关工作。

2、刑事审判庭

职能职责: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及相关工作。

3、民事审判第一庭

    职能职责: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大额民间借贷(10)、保险合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及相关工作。

4、民事审判第二庭

职能职责: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服务、承揽、金融借款、运输、劳务、修理、定做、供电、供水、供热、建设施工、餐饮服务、特殊侵权、车辆租赁、融资租赁、合伙、

委托合同;破产、清算、追偿、提供劳务者受害、致害;保证合同;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买卖合同(公司诉公司、公司诉政府)、产品责任、居间合同等各类民事案件及相关工作。

5、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职能职责: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行政案件及相关工作,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需要办理本院管辖的其他类型案件。

6、政治部

职能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7、执行局

    职能职责: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己生效且具有支付内容的各种法律文书及其他执行案件;负责本院管辖案件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及司法救助等工作。

    8、综合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公务;负责党组会、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和信息简报的编写工作;负责文秘、印鉴、督查、保密、机要、档案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

    职能职责:负责审判流程、案件质量管理、案件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司法统计、司法调研、司法公开工作;负责审委会会务等工作;负责司法辅助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1个下设机构

1司法警察大队

职能职责: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警卫、押解、送达工作;配合有关审判、执行事项。

三、1个事业机构

1、宁城县审判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值班值宿、卫生管理;负责机关办公设施维护保养;负责审判执行用车调派;负责重大执行案件和突发事件处置后勤保障;负责巡回审判前期准备、设施安装及服务。

    四、5个基层人民法庭

    (一)、大明法庭。受理汐子镇、忙农镇、五化镇3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和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受案范围以外属本辖区的案件。2、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二)、天义法庭。受理天义镇区的民商事案件和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受案范围以外属本辖区的案件。
    (三)、瓦房法庭。受理大城子镇、小城子镇、三座店乡3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和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受案范围以外属本辖区的案件。
    (四)、热水法庭。受理里罕镇、甸子镇、黑里河镇、存金沟乡4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和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受案范围以外属本辖区的案件。
    (五)、大双庙法庭。受理大双庙镇、必斯营子乡、大明镇、一肯中乡4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和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受案范围以外属本辖区的案件。

 

 
责任编辑:张佩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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