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上午,在宁城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又有29名社会各界人士被任命为宁城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包括以前任命的25名人民陪审员,宁城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已达到54人,与全体法官的比例已达到70%。
本次增选人民陪审员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的通知,要求二年内在原有人民陪审员数量的基础上翻一番。宁城法院早安排、早部署,并迅速与县人大、县司法局取得联系,向社会上公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选任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全县镇、乡、街、社区等基层组织积极推荐优秀人选,县法院、县司法局派出联合考核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核,从身体健康、与基层群众联系紧密,熟悉群众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品质良好、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明辨是非和说服教育的能力,具有一定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对人民审判事业充满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中提请选任了29名人民陪审员,实现了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计划。
近年来,宁城县法院党组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监督审判、解释宣传的积极作用,让人民陪审员积极地参与到审判中来,彻底解决了以往陪而不审的突出问题,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年以来,宁城法院审结各类普通程序案件402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达383件,占宁城法院各类普通程序案件的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