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把2016年确定为全区法院“执行年”。宁城县法院热水法庭结合基层法庭工作推出系列举措,助推执行工作开展。
宣传:优化执行环境。到厂矿、学校、村委会、集市发放宣传单,开展执行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让人们知道,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是犯罪,情节严重的,要被处以刑罚。
贯穿:强化执行法威。将执行理念贯穿于每一个案件的全过程。在庭前调解阶段、庭审阶段、判后答疑阶段都要向当事人讲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
敦促:减轻执行压力。通过打电话、发微信、捎口信、到家中找、让村干部帮忙催等方式,敦促那些临届履行期的义务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加强内部沟通,将了解和掌握的辖区内被执行人的动态,执行人财产等与执行相关的信息情况及时告知执行局,主动协助执行局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