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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法院执行局将执回钱款送到老人病床前
作者:杜洋 李瑞生  发布时间:2017-03-09 08:30:38 打印 字号: | |
  “实在是太感谢了,这笔钱终于要回来了”,74岁高龄的付某林老人拿着法官送来的欠款,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对来到医院的执行局干警马德纲、宋蛟龙两位同志连声道谢。

  2016年6月8日,韩某贤以在敬老院生活的付某林老人曾表示将其院内的大杨树赠予他为由,将树木私自销售,并把卖树款据为己有,拒绝返还,老人以此将韩某贤诉至宁城县法院。2016年9月12日、19日该案经两次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韩世贤赔偿原告付某林大杨树损失450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因韩某贤在判决书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马德纲、宋蛟龙依法向被执行人韩某贤留置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于 2017年正月初九、正月二十七日,两次来到偏远的被执行人家中,将执行标的款及诉讼执行费用全部执行到位。

  执行回标的款后,两位干警立即赶往敬老院为老人送钱款。可来到敬老院后,得知老人在镇里的医院住院,两位干警从忙农镇卫生院找到忙农镇榆树林子卫生院,才见到了付某林老人,将钱款送到老人手中。几百元标的款数额不大,但对于没有了经济来源尚在病中的老人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更重要的是老人胜诉权益及时得到兑现,老人心情特别舒畅,握着几经周折赶来送标的款干警的手,一个劲地说谢谢。
责任编辑:张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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