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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法院:驻村干部扶贫路上化解土地纠纷 续织亲情和睦
作者:张砚鹏  发布时间:2018-07-13 15:11:34 打印 字号: | |
  宁城法院驻村干警在攻坚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始终把融洽村民关系,构建和谐文明村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好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为早日脱贫致富打下坚实基础。近日,宁城县法院驻国家重点贫困村宁城县五化镇姜杖子村的驻村干部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挽救破碎亲情。

2005年政府号召建蔬菜大棚,姜杖子村六组的田某山因资金不足,将建棚权交给了哥哥田某明,后因建棚土地未全部使用完,村里返还田某明土地一亩。田某明将这亩地种了14年,期间田某山多次索要未果。今年年初田某明去世,田某山找嫂子季某要回土地仍未果,无奈之下找到驻村工作队来解决此事。

  驻村干警孔庆凯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决定帮助他们挽回亲情。于是与村干部一同赶到季某家中,通过讲法律、讲亲情等方面耐心劝解,季某芹同意拿出一亩山地还给田某山,田某山听说此事也喜出望外。但是经过协商后,双方又经常因为土地等级、亩数等情况而反悔协定。

  5月28日上午,刚刚在村里吃过早饭的孔庆凯正在整理村档案,田某山又来到村部,说他妻子反悔了,不同意前一天签订的协议,让驻村干部再调解一下。无奈之下孔庆凯将大家聚在村部,双方一见面就争执起来,互不相让,见到这种情况孔庆凯说到:“我本是来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不应该插手你们的矛盾纠纷,但是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实在不忍心看到你们兄弟之间互相指责,矛盾加深,你们以为我是在调解你们的土地纠纷吗?我调解的是你们之间的亲情”。听到此话双方都沉默了下来,看到他们不再争吵,孔庆凯又苦口婆心的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以季某芹给田玉山1.25亩三等地的协议。

  孔庆凯的努力,不仅是解决了土地纠纷,更是化解了矛盾,拉近了亲情。
责任编辑:张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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