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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战猥亵儿童案
  发布时间:2019-07-30 09:26:18 打印 字号: | |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宝战系天津市某区小学数学教师。自2017年至2018年10月间,张宝战多次在学校教室对被害人B某等8名女学生(时年10至11岁)采取搂抱、亲吻、抚摸嘴部、胸部、臀部及阴部等方式进行猥亵。

  (二)裁判结果

  天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宝战犯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宝战身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教师,多次在校园内猥亵多名女童,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张宝战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校园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件。被告人张宝战身为人民教师,竟背弃教师职责,长期在学校教室对多名年幼学生进行猥亵,不仅触犯了国法,更是严重违背伦理道德底线,严重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犯罪性质、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故人民法院对其依法从重处罚。但是,被告人在长达一年多时间内在学校教室猥亵多名女学生,却未被及时发现、举报,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由此警示,学校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教职工职业道德和操守的监管,也提醒学校及家长应当重视对儿童的性安全防范教育,减少和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宁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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