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宁城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务委员旁听一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作者:张砚鹏  发布时间:2020-11-16 10:21: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宁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某等四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宁城县委政法委、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30多人旁听了此次庭审。赤峰电视台、宁城电视台现场进行报道。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的被告人陈某通过被告夏某将20吨不合格的生猪头低价销售给郭某甲、郭某乙、朱某等人转售,买家刘某收到货物后发现变质要求退货被拒绝后报案案发,涉案生猪头被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委托内蒙古某检测公司检测,该批生猪头气味、色泽、状态不符合国家标准,结论为不合格。其五人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在作为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宁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从严审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用锐利的法剑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此案的公开审理,不仅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任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教育引导经营者做诚信守法的良心商家,推动食品市场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砚鹏)


 

责任编辑:宁城县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宁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