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在宁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根据宁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昕提请,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城县法院张亚军、王宣、孟红3名同志任命为宁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为新任命的副院长颁发了任命书,并现场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结束后,新任命人员表示绝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信任,一定会遵守法官誓词,牢记法律职责,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宁城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月23日上午,在宁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根据宁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昕提请,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城县法院张亚军、王宣、孟红3名同志任命为宁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为新任命的副院长颁发了任命书,并现场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结束后,新任命人员表示绝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信任,一定会遵守法官誓词,牢记法律职责,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宁城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