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瓦房法庭充分发挥自身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为调解小塘土沟村的两件排除妨害案件,走出法庭,走进田间地头,更好的听取当事人的想法,明确争议焦点,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提升了群众司法满意度。
三座店镇小塘土沟村村民韩某、房某今年春耕时,发现同组村民于某将通往两家农耕作业的路阻断,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矛盾仍未解决,导致韩、房两家错过了春耕,耕地荒废至今,于是两家一纸诉状将于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详细分析了案情,考虑到排除妨害纠纷属于农村常见的一类纠纷,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且因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陈述差异较大,承办法官决定要去现场查清案件事实,法官带领庭内人员到原被告所在村委会针对案情向村干部进行调查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带领当事人多次前往涉案所在地实地查看,听取当地群众意见。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给被告做工作,并引导双方本着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进行了近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和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得益于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法官通过实地调解,直观地了解了案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疏通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把矛盾化解在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