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妇联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内蒙古法院18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宁城县人民法院天义人民法庭副庭长蔡婧荣获“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蔡婧,女,35岁,满族,中国共产党员,2013年10月到法院工作,现任天义人民法庭副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注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充分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她先后到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10余次,用生动鲜活的案例为青少年种下法治的种子,同时利用“三八”妇女节走进企事业单位普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蔡婧同志获得县政府嘉奖两次,连续四年评为宁城县法院先进工作者, 2018年获得执行工作突出贡献奖,2018年—2019年均获得调查研究先进个人。几年来,她始终坚持依法办案,秉公执法,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以自身清正树立了良好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