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宁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金明同志提请的宁城县人民法院《关于马丽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宁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金明提请任免报告)
(宁城县人民法院李显仁做供职报告)
(宁城县人民法院曹娇娇做供职报告)
新任命人员名单:
马丽敏同志任宁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李显仁同志任宁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丽红同志任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艳红同志任宁城县人民法院大明人民法庭庭长;
韩仲刚同志任宁城县人民法院热水人民法庭庭长;
李伟峰同志任宁城县人民法院大双庙人民法庭庭长;
霍晓彬同志任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人民法庭庭长;
宁素梅同志任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曹娇娇同志任宁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新任命人员手握任命书进行宪法宣誓)
获任命的同志一致表示,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将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