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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专题会议

作者:李梦琪  发布时间:2022-03-18 18:34:56 打印 字号: | |

3月18日上午,宁城县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第三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党组书记、院长王金明同志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王金明院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内容、《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最高人民法院、内蒙古高院视频会议精神,并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 (第一卷)》的内容。

王金明院长指出,此次“两会”的召开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工作报告及议案决定,生动地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五个必由之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旗帜,为接下来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行道路,明确了发展意义,表达了对内蒙古人民着力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殷切期望。

王金明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并对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铢积寸累、日就月将,切实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加强理论学习,锤炼党性修养,着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立意创新、踔厉奋发,精准掌握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法治为纲、聚多元之力,让优化营商环境步入法治轨道,以此促进企业良性运行,真正做到增进民生福祉,为营造健康经济生态提供公正有力的法治保障。

(撰稿人:李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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