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推进“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妥善化解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促进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4月9日上午,在宁城县物业管理协会的大力支持和筹备下召开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官进企业普法座谈会”。宁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宝山,立案庭庭长马丽敏、资深法官董相杰受邀出席,会议由宁城县物业协会赵树清会长主持,物业协会的二十多家物业企业参加了学习座谈。
首先,潘宝山主任做了简要发言,并提出:物业管理早已步入“有法可依”的新时期,打通物业管理 “堵点”,是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县法院今后将持续发力保障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整合解决纠纷的各方力量,积极构建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努力实现物业纠纷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
接下来,宁城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董相杰为参加会议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对物业管理的重大影响,而后对《民法典》基本原则,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诉讼时效、物业服务合同等进行了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案例,以案释法为他们上了一堂行动的法治课。
会上,宁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马丽敏还分析了当前服务物业企业过程中和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规范服务内容、建立服务台账、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随后,与会法官听取了各企业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案件审执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对各企业就物业服务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从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对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方面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王宣副院长表示,物业服务纠纷事情虽小,但事关民生,今后,一要立足法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二要完善企业立案的方便快捷高效的立案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三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四要严格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五要大力宣传经验做法、正面典型和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六要做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强化统筹兼顾。宁城县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认真梳理和筛选物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法院各项工作,最大限度整合解决纠纷的各方力量,积极构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努力实现物业纠纷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二十多家企业代表对法院在化解物业服务纠纷中所作的工作和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赵树清会长表示,本次宁城县人民法院上门送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物业公司员工对《民法典》中涉及物业服务的相关条款有了更全面、更准确的理解和认识,对物业公司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物业公司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法提升服务质量,以优质高效规范的物业服务赢得业主满意。(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