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城县海沅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以线上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宁城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部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其他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通过阿里破产管理平台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城县海沅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根据管理人的申请,宁城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书,对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宁城县海沅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标志着宁城县海沅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正式进入财产分配阶段。根据《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货币方式进行,在优先清偿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后,职工债权及税收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劳动者及普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该破产清算案进入财产分配阶段,是宁城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宁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生动诠释。下一步,宁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淘汰落后产能,清理“僵尸企业”,释放生产要素的制度功能,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维护市场运行秩序,高效推进破产程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宁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姜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