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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送锦旗,正义审判暖民心

作者:刘鹏阳  发布时间:2022-08-08 08:58:35 打印 字号: | |

2022年8月4日,宁城人民法院行政庭接到当事人被告宁城县黑里河镇大营子村段某某的电话,执意给行政庭王晓剑庭长送锦旗表示感谢。锦旗上的“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 两袖清风”,寥寥数语,字字千钧。

2021年,宁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裴某甲与被告段某某、第三人裴某乙、柴某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原告提出案涉被冻结的拆迁补偿款系原告裴某甲所有,不应被采取执行措施,经审理后查实,原告对案涉拆迁补偿款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王晓剑第一时间进行阅卷,认真分析案情,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梳理案件的细节,并归纳争议焦点整理成阅卷笔录,查阅相关资料,为开庭做好准备。庭审中,有序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仔细询问当事人的案件细节。第一次开庭后,为查明案件事实,王晓剑庭长决定对案涉建筑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各方当事人到场参加了勘验,王晓剑庭长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绘制了案涉建筑物与原告裴某甲宅基地的位置,并就本案情况向当事人进行了了解。勘验完毕后,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职权调取了证据。本案二次开庭后,依法作出了驳回原告裴某甲不得执行宁城县某镇政府给付原告裴某甲的拆迁补偿款诉讼请求的判决。原告裴某甲上诉,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经生效。

鲜红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行政庭全体工作人员将继续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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