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城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基本形成了覆盖纠纷源头到诉前再到诉中全过程,包括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分调裁审四个层次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快捷的诉讼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诉前调解快速解决,实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近期宁城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暂行办法》,将部分案件的委托鉴定前移到诉前阶段,依托该机制,宁城法院立案庭近期成功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前鉴定质证,这是宁城县人民法院首例适用诉前鉴定程序的案件,也是我院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又一便民举措。
近日,迟某驾驶摩托车与洪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迟某的腰椎受伤,事故认定洪某负全责,洪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迟某向洪某投保的某保险公司索赔。诉讼服务中心在接到案件后,首先向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明工作,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该案件进行诉前鉴定质证。在诉讼服务中心,双方均表示对鉴定材料没有异议,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多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并制作了质证笔录,同时就双方是否指定鉴定机构及是否参与鉴定过程进行了细致询问,双方当事人确认并共同签署了《诉前委托鉴定告知书》,充分尊重了双方当事人的个人权利和意见表达,整个质证过程公开、透明、高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通过开展诉前鉴定质证,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又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定纷止争,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宁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继续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创新诉前鉴定机制,真正减少当事人诉累,提升审判质效。(崔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