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一:温情执行巧调解,农民工权益得保障
“给老板干活一年多拿不到钱,实在没办法了,这才约其他工友们到法院起诉”,林某等向执行人员这样谈到。
原告林某、赵某、梁某、辛某、张某、李某、王某7人与被告刘某劳务合同纠纷,因刘某未及时给付劳动报酬,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林某等7人胜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执行系统进行了多次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在线下调查中刘某居住地村委会及刘某邻居均反应刘某现在身患残疾,受疫情影响即将面临失业,生活困难。但申请执行人林某等七人提供劳务后权益也应得到保障。考虑案件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将其双方通知到执行局进行协商,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被执行人刘某表示愿意还款,并积极联系其亲属,其亲属表示愿意帮其还款并将执行案款14900元送到执行局,其余案款经过协商,双方同意以车抵债,至此,7个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案情二:父亲拖欠抚养费 强制执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然而现实往往不是如此。盛某与杨某于2012年5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婚后两个孩子由母亲盛某抚养,父亲需要按时给付抚养费。但杨某并未按时给2019年-2021年期间抚养费,盛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认为此案案情简单明了,执行标的不大,而且给孩子抚养费多数父母都愿意支付。为了尽快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杨某,杨某表示没钱,也不愿意协商解决,经多次沟通未果。后将杨某传唤至法院,杨某开始声称没钱,拿不出来。后在法官的不断调解和沟通下,双方当事人当即达成和解,一次性支付1万元,剩余部分两个月内全部给付,此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顺利执结。
此次专项行动,截止9月6日晚,宁城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45人,执行结案40件,其中执行全部到位案件21件,执行和解案件19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3人次,限制高消费25人次,执行到位金额10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