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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质效提升|弘扬蒙古马精神 宁城法院在行动

中秋不停歇 金秋“猎赖”专项行动系列(二)

作者:李利伟 刘颖  发布时间:2022-09-11 10:44:30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弘扬“蒙古马精神”,提升宁城法院执行质效,促进金秋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中秋节当天,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凌晨五点出发,下大力气寻找隐藏被执行人。

案情一:委托合同生矛盾 刚柔并济解纠纷

范某与陈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宁城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随即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将陈某带回执行局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经了解,被执行人陈某家中有四个孩子需要抚养,两个孩子在上大学,两个孩子在上高中,学习都很优秀,妻子癌症去世,现家庭只有陈某一人支撑,以种植西红柿为生,家庭负担较重,生活比较困难。但申请执行人范某态度比较强硬,强烈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执行法官考虑被执行人家庭特殊情况,如果对陈某采取拘留措施,孩子无人照顾,西红柿因无人收拾会全部烂在地里。于是执行法官耐心的给双方做起调解工作,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义务将会承担的后果,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履行,遂向亲戚朋友联系四处筹措到2000元,同时给出还款计划,先给2000元,剩余的在1个月后收西红柿时候还清。后执行法官开始给申请执行人做工作,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最佳解决方案。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案情二:承揽合同起纠纷  拘留措施见效果

宋某与韩某承揽合同纠纷起诉至宁城法院,宋某胜诉,韩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宋某于7月1日向宁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韩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既未履行也没向法院申报财产。经过线上和线下对被执行人进行多次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与被执行人韩某沟通,但被执行人表示没有钱、不在家、不协商,态度冷横。中秋节早晨6点,执行干警经过缜密安排部署到被执行人家中将被执行人韩某带到执行局,告知如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严和拘留的后果,当场联系朋友借钱,5万元标的款现金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此次专项行动,截止9月10日,宁城法院查找到隐藏被执行人121人,实结案件105件,其中全部执行到位34件,执行和解案件71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3人次,限制高消费58人次,执行到位金额315.6万元。(李利伟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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