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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质效提升|弘扬蒙古马精神 宁城法院在行动

宁城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作者:戈兰  发布时间:2022-10-08 09:59:00 打印 字号: | |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严格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定义务。

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施以来,宁城法院针对每一件开庭的行政诉讼案件采取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的方式,将案件的案由、开庭时间及未能出庭的法律后果进行告知释明。为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和宁城法院采用联动机制,通过事前通知,事后监督的方式,庭前向宁城县司法局告知开庭案件的案由和开庭时间,县司法局在开庭前会进一步确认出庭负责人。庭后将负责人出庭情况反馈给县政府和县政法委,通过双管齐下的方式,促使该制度得到了真正落实。较以往,出庭负责人的行政级别有了明显提高,出庭的负责人也做到了出庭也出声,积极参加庭审活动,履行出庭职责,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2022年宁城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3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百分之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了宁城县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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