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城法院瓦房法庭成功调解了宁城县三座店镇人民政府诉赵某新等12户村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
2021年,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战略举措,提升产业水平,改善就业环境,增加百姓收入,宁城县三座店镇人民政府租赁土地投资建设喇嘛城子村日光温室扶贫产业园区一处。2021年11月3日,宁城县三座店镇人民政府与赵某新等12户村民签订《棚室租赁合同》,赵某新等12户村民租赁该日光温室扶贫产业园区兴建的蔬菜大棚,2021年的大棚租金已经交齐,2022年尚欠部分租金、收益金近一百万元。2023年5月16日,宁城县三座店镇人民政府将赵某新等12户村民诉至宁城法院瓦房法庭。
因立案权限已下放至基层法庭,瓦房法庭于5月16日收到宁城县三座店镇人民政府起诉状后,当即立案。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利益较大,当天立即与宁城县三座店镇人民政府和赵某新等12户村民沟通,确定17日上午案涉当事人来法庭进行调解。
17日上午,镇政府委托代理人及案涉村民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为提高诉讼效率,全庭干警通力合作、加班加点,在下午将调解书送达案涉当事人手中。
该系列案快审快结是立案权限下放至基层法庭后高效立案、审判的具体体现,提升了审判质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是宁城法院坚持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宁城法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