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基本细胞。随着社会转型深化、经济发展加速,传统的家庭观念遭受巨大的冲击,婚姻家庭类案件也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如何在家事审判中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家事审判的重大课题。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开展家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枫桥经验”,诉前多元化解家事纠纷,打造专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城区法庭,探索从单纯审判结案思路向调整、修复、救治复合功能转变,从单纯关注双方当事人利益向关注妇女儿童、夫妻双方、家庭社会多方利益转变的工作理念,一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事纠纷和谐解决。2023年以来,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89.3%,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纠纷案件的调撤率在70%以上,在营造和谐和睦的家庭关系以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诉源治理,过滤预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宁城县人民法院将家事纠纷化解延伸到诉讼前,在全县18个镇乡街成立法官工作室,主动对接当地党委政府,每月定期派法官到法官工作室坐班办公,协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通过“联合会诊”方式诉前参与纠纷化解,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对家事矛盾进行过滤、预防和化解。在家事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引导当事人诉前到宁城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调解,调解人员及时与当事人所在地司法所、派出所、妇联、村委会沟通,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处理家事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以“小家”的平安促进“大家”的稳定。
诉前分流,多元解纷。宁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构建党委政府主导、法院指导服务、多方协作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方式,不断健全家事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不仅通过在镇乡街设置法官工作室主动“走出去”,还以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入驻法院和人民法庭设立的诉调对接中心“请进来”方式,开展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对于一般纠纷,委派或委托同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对案情复杂、对立严重的纠纷委派或委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进行调处,实现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联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多元化解家事纠纷。2023年上半年,诉前调解家事纠纷495件,调解成功442件,促进了婚姻家庭和睦,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裁调并用,调判结合。宁城县人民法院根据天义法庭辖区面积大、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数量多、婚姻家庭案件多、纠纷原因多样复杂的特点,打造天义法庭为家事审判特色城区法庭,在审理家事纠纷时以调为首、以调为主,以柔性审判、调判结合作为办案理念,将家事审判与社会治理融合起来,充分激发当事人间的亲情、爱情等良善情感,使家事案件的处理在情理法之间达成契合。处理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纠纷时,发挥家事调解制度较诉讼程序更为灵活的优势,解决冲突时既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同时也考虑社会道德与公序良俗,承办法官认真体察社情民意,结合乡村民俗,找准解决问题的法理、情理结合点,高效、审慎的处理发生在老百姓家中的烦心事,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从亲情爱情、伦理道德、政策法规等方面入手,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将亲情的裂痕以更柔性的方式修复。同时根据案件的性质、实际情况、当事人的态度,依法审理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按法定程序依法裁判。2023年上半年,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476件,审结464件,其中调撤结案344件。
加强宣传,以案释法。家事审判案件类型较多,但同类纠纷在同一地区又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或是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特点,宁城县人民法院针对典型的案件,比如赡养纠纷案件,采取到纠纷发生地巡回公开审理,将审理过程变成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同时,借助媒体报刊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进校园、进农村社区为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群体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送法活动,宣讲解读家事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群体的法治意识,帮助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