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现代化产业体系日益壮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重中之重。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探索农民工讨薪“最优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7月13日,宁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联动模式,在诉讼前成功化解28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28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至11月期间,陈某某等28位农民工受雇于康某某,从事力工、铲车驾驶等多项工作。施工结束后,康某某分别向28位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欠条,到期后经多次索要康某某一直未支付工资,无奈将发包单位赤峰市某公司、承包单位唐山某公司、实际施工人康某某诉至法院。
宁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上述28位农民工的诉状后,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及时与农民工和案涉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到已经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未果后到人民法院起诉康某某和相关企业,此案为群体性纠纷,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处理一方面关系到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方面可能影响企业良性发展,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群体上访等一系列问题,立案庭决定通知28位当事人合并化解纠纷,第一时间与康某某取得联系,同时联合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行到发包单位赤峰市某公司走访了解具体情况。
7月13日上午,经过多方协调、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到庭解决纠纷,立案庭速裁法官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细致耐心地调解,深入分析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厘清双方法律关系,28位农民工同意撤回了对二公司的起诉,向实际施工人康某某主张权利。康某某表示充分理解28位农民工的艰难,农民工也了解到康某某并非有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双方互相理解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随后为了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给双方合法权益再上一道“保护锁”,速裁法官指导双方当事人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通过绿色通道快速立案,进入司法确认程序,当场出具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成功使28起纠纷止于诉前。
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绿色发展并重的原则,寻求调处化解劳动争议的最佳方式,妥善处理涉企纠纷,竭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企业、民工急难愁盼问题,给农民工吃下一颗“定心丸”,助力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
一、什么是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对可以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委派给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律师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制度。
二、什么是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是指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经过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确认具有零收费、高效率、可执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