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党的102岁华诞,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晓东收到了一封来自当事人靳某的感谢信及书法作品《清廉之路》。信中感谢郑晓东庭长及书记员王静在他迷茫之际,耐心细致向他讲解法律,帮助其纾解困难。
靳某系宁城县保险业代理人,因与某公司存在报酬争议诉至本院,该案立案后经过审查,发现原告所诉主体错误,郑晓东庭长向原告进行详细解释,靳某遂撤回起诉。再次立案时,由于靳某对法律规定不了解,认为该案只能由被告住所地即呼和浩特法院管辖,因异地开庭路途遥远加之家庭状况不好,靳某当即犯了难。迷茫之际,靳某再次找到了郑晓东法官寻求帮助,郑庭长仔细倾听靳某的情况,耐心为他讲解案件管辖相关法律规定,并与书记员王静同立案庭协调,最终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
在信中,靳某感动地为郑晓东庭长和书记员王静赋诗一首:“明镜高悬断是非,秉公何惧九重围。千宗铁案千般理,一颗丹心一品威。法网八方犹可鉴,权衡两面不相违。胸藏经纬清廉铸,剑气冲宵壮世辉!”
一封感谢信,纸短情长;一条为民路,初心不改。这封感谢信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认真负责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干警工作的鼓励。宁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在每一个案件审理中做到细心、耐心、公心、真心,以司法温情,铸就百年党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