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宁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宁城县人民法院郑晓东、王晓剑、蔡婧、代学永等13名同志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会上,宁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金明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提请任命宁城县法院郑晓东、王晓剑、蔡婧、代学永等13名同志职务的报告。
经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对郑晓东同志任副院长,王晓剑、蔡婧、代学永等12名同志任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的任命并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的同志表示,将始终牢记庄严誓词,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主动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审判事业中去,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