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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暨县委巡听旁听工作会议

作者:于赫  发布时间:2023-09-11 09:10:46 打印 字号: | |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内蒙古考察批示指示精神的关键时期,为系统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县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部署要求, 9月8日,宁城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暨县委巡听旁听工作会。县委巡听旁听工作组第一组组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钱萌萌一行到会巡听。党组书记、院长王金明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王金明院长领学了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交流研讨。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宝山在会作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发言结束后,钱萌萌副部长在会点评,肯定了法院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和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讨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她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政治学习定位,进一步丰富拓展集体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成效。二是强化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三是严格工作要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防止其他会议内容“一勺烩”“搭便车”。四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带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及时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钱部长指出,要严格按照县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立足工作职能,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王金明院长总结强调:一要强化学习主动性,准确把握习总书记考察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要结合巡听旁听工作组点评意见,优化学习形式、促进学习成效。不断促进理论指导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三要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旗帜鲜明讲好法治理念和法治主张,时刻保持警惕性,筑牢“主阵地”,掌握主动权,以实际行动捍卫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会后,巡听旁听工作组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档案查阅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于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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