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提升服判息诉率为审判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将服判息诉工作贯穿到案件审理全过程,确保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一、进一步抓好诉源治理。第一,发挥好法官工作站和基层法庭的作用。落实好“四所一庭”联动机制,主动走出去,法官工作站和基层法庭要联合驻地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平安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形成调解合力,就地参与矛盾化解,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并对基层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真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2023年以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257件,诉前调解成功3760件,调解成功率60.1%,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第二,发挥司法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就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组织提出司法建议,减少同类问题同类案件的发生,保证回复率为100%。今年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23件。
二、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第一,落实案件阅核机制,统一裁判标准。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张军院长的讲话精神,把案件阅核制度落到实处,院、庭长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案件从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格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阅核,严把案件质量关,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确保类案结论一致,法律适用统一。第二,发挥多元调解作用,提高调撤率。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法院”“政协委员+法院”调解模式,邀请大代表、政协委员全过程参与案件调解,利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特点优势和人民政协界别众多、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资源优势,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今年以来,民事案件调撤率50.74%。第三,加强释法明理,降低上诉率。在立案环节,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纠纷。在审判环节,告知当事人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提示,使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有一个预期评估,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规范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量。在结案环节,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强化判后释法明理,转变工作态度,由“被动答疑”向“主动释明”转变,消解当事人的心结和疑问,降低案件上诉数量。
三、进一步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加大小额诉讼案件适用范围,提高群众对小额诉讼的认知度,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化和一审终审的优势,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今年以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358件,占一审民事案件的28.8%。(刘韵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