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本来想着打官司需要花很长时间呢,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们把事情解决了。”原告于某诉被告陈某、傅某土地经营权纠纷一案,于某在案件处理完后发自内心由衷的感慨道。黑里河镇大营子村村民委员会徐书记亦表示称赞:“这个土地纠纷我们调解了多少年也没调成功,要不是你们给我们理顺了各方法律关系和讲解这些法律规定,这事还处理不了,今天也算是给我们普法了……”
12月19日,热水法庭联合八里罕镇司法所、黑里河镇大营子村村委会,邀请黑里河镇人大代表成功化解了四起近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陈某、傅某于1992年分别与于某、方某口头约定,换取相邻土地用于新建房屋。1994年陈某、傅某新房建成后就一直在外堆放垃圾,分别侵占了于某近20㎡的耕地、方某近12㎡的耕地。此纠纷经村委会多次协调,也未达成一致意见。
宁城县人民法院热水法庭庭长韩仲刚在了解到案件具体情况后,依托网格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合八里罕镇司法所、黑里河镇大营子村委会,并邀请黑里河镇部分人大代表共同推进调解工作。因本案矛盾焦点集中,调处难度大,在调解过程中,四方决定发挥各自优势,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调解方式,实事求是,抓住焦点,以法为据,剖析共性,做到法情理结合,坚持不间断调解,形成“一加二大于三”的工作合力。同时韩仲刚庭长利用身边类似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民间小故事,向各方当事人阐述法律关系,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赔偿标准,并说明此类土地经营纠纷赔偿情况及诉讼风险等,让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结果具有合理预期。经过多方三个小时的不断努力,最终四起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陈某、傅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新切口”,也让热水法庭着力打造的网格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得到了不断完善。下一步,宁城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派出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采用“法庭+”多元解纷新模式,织牢多方调解“联动网”,持续厚植“无讼”文化,让群众不出村就能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同时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建共治共享诉源治理大格局,坚持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徐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