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订单式”服务(四十条)》通知要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水平,12月26日,宁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宁城县公安局、宁城县司法局、宁城县纪委监委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法院刑事庭庭长周艳玲、检察院一部主任付刚、公安局法制副大队长王文杰、司法局社区矫正教导员韩立新、纪委监委纪检副组长王耀东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公检法司监五机关围绕经济行为和犯罪之间的界限划分、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的区分标准等五个核心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办案实践,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发挥好司法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企业发展。同时要强化“一盘棋”的意识,推动公检法司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配合,优化协作方式,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依据和根本保障。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宁城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树立契约自由、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维护规则公平、权利公平、竞争公平的市场环境,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宁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