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古稀之年的老人,从一开始的大打出手到最终的握手言和,在这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1月24日,一起因邻里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在宁城县人民法院天义法庭员额法官苏珊娜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两位老街坊当庭达成和解,隔阂巧妙消除,案件顺利完结。
老李与老赵因大门口树下树枝的归属问题发生口角,争执中双方动起了手,老李因此住院治疗。出院后老李向宁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老赵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1万余元。承办法官首先到派出所、村委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接着到老赵家进行了解询问,得知老赵在纠纷发生后也存在住院治疗情形。
基本理清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若一纸判决“一判了之”,不但会致使邻里关系难以修复,而且很有可能会导致矛盾再次激化升级,不仅不利于文明乡风建设,也会成为社会和谐的隐患,于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老李拿出了自己的住院病历、医疗费单据,哭诉自己受到的伤害,坚决要求老赵全额赔偿其各项损失。老赵也拿出了自己手机展示照片,对承办法官说:“您看看,老李都把我的脸挠成什么样了!我也住院了,已经在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了,以后我也准备起诉老李!”双方争的面红耳赤,分毫不让。
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将两位老人暂时分开稳定各方情绪,同时采用“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两位老人分别耐心释明法律规定,明确本次纠纷双方过错所在,以及需要对彼此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还从情理的角度对老人讲述了邻里关系和谐的重要性,劝导双方珍惜多年的邻里之情。承办法官又综合两方当事人意见,对到场的双方老人家属明法理、讲情理,详细分析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阐明了矛盾升级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下,最终两人达成一致意见,老李的医疗费等部分损失由老赵负担,老赵的医疗费等部分损失由老李负担,互相抵顶后老赵赔偿老李2000元,老赵当场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均对本次纠纷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本案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绪,真正实现了“一次性化解矛盾、一体化解决纠纷”。下一步,宁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优化案件审理流程,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闫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