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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农民工维权知多少?

作者:王彦人  发布时间:2024-01-31 11:15:08 打印 字号: | |

案情简介

孙某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由孙某以某建设公司名义负责具体项目施工,某建设公司按工程造价的2%向孙某收取综合服务费。后孙某雇佣于某为其承建的工程施工,负责木工工作,于某务工完成后,孙某为于某出具欠条一枚,载明欠薪数额,欠款人签名为某建设公司项目负责人孙某。于某多次催要工资未果,遂将孙某及某建设公司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给付劳务费。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故宁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给付拖欠于某的劳务费。

法官说法

农民工活跃在国家经济建设的各行各业中,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特别是每至年关,农民工朋友更迫切的想要拿到被拖欠的工资,那么该如何维权呢?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有那些维权途径?

1.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核实相关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欠薪属实的,会责令负有给付责任的个人或公司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给付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发生劳动争议时,农民工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拖欠工资。

3.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确需帮助的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劳资双方的具体情况,农民工还可以灵活运用以下方法维权:

一是申请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解决农民工的生活和生产急需,依申请,裁定用人单位预先给付农民工一定数量的财物的临时措施。先予执行裁定一经作出立即执行。

二是申请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是指人民法院对劳资双方由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加以确认,并决定是否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制度。该方法具有结案快、成本低、不伤和气等优点。

三是申请诉前保全。申请诉前保全是指农民工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维权前应准备什么材料?

农民工要注意保留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胸卡、考勤记录、工资清单、工作群聊天记录、银行卡交易流水、微信收款记录、罚款单、押金条、共同工作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劳务)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岁末年初是欠薪讨薪矛盾的高发期,也是根治此类纠纷的关键期。农民工的“薪”事也是法院人的“心”事,为了让农民工年过得踏实,宁城县人民法院会持续关注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领域重点,高效高质做好相关案件的审判执行,以有力举措筑牢保障民生的法治防线,让劳动者不再“忧薪”,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温度和速度。王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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