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开工以来,宁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工作,热情服务,接待、导诉、立案、送达、开庭、调解、网上审核、司法确认……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将公正与效率、能动司法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贯彻在日常工作之中。
场景一:擦亮立案服务窗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观,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为来院诉讼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一案一号,提前准备好材料,叫到号码到相应窗口立案”,当事人在导诉人员的指引,有序的进行排队取号、等待叫号、提交诉状、填写信息等。“我从河南省过来的某企业员工,企业委托我作为诉讼委托代理人来宁城打官司,我没想到这儿这么冷,一到这就生病了,这个案子今天能不能给我立上啊?”下午刚上班,手里拿着一沓子立案材料的薛某一过安检就向导诉人员说道。“请您到六号窗口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立案。”六号窗口工作人员拿到材料,随着工作人员进行录入信息、缴费、审批、分案、排期、送达、扫描、上传材料等一系列操作后,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材料递到了当事人手中:“您的案件立完了,请收到传票等相关材料后及时与法官保持联系。”“这么迅速,真是为企业着想,为当事人服务,我下午就可以坐高铁回去了,谢谢你们。”这样的情景每天都在诉讼服务大厅上演。
场景二:坚持能动司法,延伸服务触角,有效运行“速裁法官+人民调解”模式,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把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我知道法院是个说理的地方,他拿我一个八十多岁孤寡老头子的钱,你们法院得给我做主要回来。”一位老人还没进安检门就高声大喊,引来众人纷纷侧目。立案庭副庭长李瑞生听到后快步来到老人面前,见到老人哆哆嗦嗦打不开装身份证的塑料袋,赶忙安抚说:“别着急,您有什么话慢慢说。”并将老人带到诉调对接中心坐下。老人哭诉一个月前他因病重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将8万元存款交给侄子保管,病好出院后,侄子却拒绝退还此款。听完老人的诉求后,法官帮助老人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村委会干部和派出所干警了解了相关情况,同时又将老人侄子联系到法院来,叔侄见面先是互不理睬,后又相互指责,于是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小李采用“背靠背”方式将两人分开进行调解。叔侄二人互道自己的“委屈”,原来老人将这笔钱给侄子一是让其帮忙保管,二是为老人置办衣物,侄子受托后用此款为其交付了医疗费和护理费,置办了相关衣物,花销了一部分,现在老人病好了想将此款全部拿回,侄子拿不出来,二人为此闹到了村委会、派出所,最后来到法院想解决此事。调解员征得老人同意当场对账后,侄子把剩余的钱当场退还给老人,叔侄二人相互谅解,干戈化玉帛。拿到钱后老人激动的说:“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我心里这块大石头可算是落了地了,真是谢谢你们啦!”
场景三:加强与辖区党政机关及调解组织协调联动,减少纠纷成讼,积极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在一起土地流转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在未立案前提出要调解,诉调对接中心立刻启动“三调联动”机制,邀请被起诉村委会所在地的乡政府领导和司法所所长来院调解。
速裁法官:“根据你们的请求,现在进行诉前调解,你们的案件涉及土地流转,现在乡人民政府王乡长和司法所所长、村委会主任都到了,你们双方说一下吧。”
村民:“征收土地的时候我没在家,我现在不同意流转土地了,把土地原封不动地退给我,不行就立案打官司。”
村委会主任:“征地时候征求过你和你家人的意见,这合同上还有你签字呢,再说土地上已经建了牛舍,你要退地这不现实。”
乡镇政府领导:“退地拆房损失太大,双方已经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可以通过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返还土地的问题。”
法官开始给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分析道理和讲明利弊,最后双方同意以置换同等土地方式解决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当事人当场撤回起诉。
村民说“这要打官司太耽误出去挣钱了,这样解决太好了。”
乡镇政府领导肯定地说道:“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动方式处理村镇里的纠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这个做法效果真不错。”
场景四:坚守为民初心,担负职责使命,切实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以更强担当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你们法院几点下班啊,还能在大厅这儿待会吗?”两名等待开庭结束的来院群众恰好遇到了加班结束的立案庭干警如是问道。“当然可以,走得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引领你们出去的。”“那太好了,我还有点担心出不去呢!”群众的需要就是法院干警努力的方向,诉讼服务中心是当事人到法院的第一个落脚点,立案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开端,在工作中耐心接待群众,细心解答群众问题,让当事人在法院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是法院干警工作职责所在。(张晗 李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