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较大,上班族内卷严重,他们渴望通过培训、考证等方式提高自身求职竞争力,或者以此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所以,除了参与校内或当地人才市场举办的现场招聘会和相关就业指导以外,线上求职网站、相应软件也成了大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求职渠道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社会经验匮乏、防范意识薄弱,某种程度上增加了签订教育培训合同“踩雷”的风险点。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断翻新作案手法,致使一大批求职者误入“陷阱”。
宁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系列教育培训合同案件后,民二庭承办法官通过翻阅卷宗,查看证据,多方调查发现被告吴某在内蒙古、河北等地设立教育公司,通过网络发布办证信息,抓住大学生及上班族群体的心理特征,诱导其办理可兼职挂靠类证书,并承诺取得证书后可提供挂靠企业推荐服务,为此收取高额费用,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目前,被告吴某因上述行为已被外地警方控制,我院也已在第一时间将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法官说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资格准入门槛也逐步提高,想要从事某一行业,需要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大部分人通过自身努力考取从业资格证书,但也有部分人寄希望于某些教育机构直接办证,最终却上当受骗。因此,消费者在教育培训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谨慎选择机构。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关注当地教育系统网站,查询培训机构是否持有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保部门颁发的教学、培训资质;善于运用网络了解培训机构的经营信息、实际控制人征信状况等,也可以通过现场走访等方式充分了解机构运行状况;在掌握上述情况后,可经多家对比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仔细审查课程提供者的资质和信誉,重点审核其证照是否齐全,查看背景、教学经验和用户评价等信息,选择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平台,确保所选课程提供者教学质量有保障。
二是审慎签订合同。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要细致审阅合同条款,尤其注意合同内容是否明确培训范围、培训费用、退费程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特别关注分期付款、额外费用、退货退费、违约责任等内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请教专业人士后再行签订合同,对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及时与课程提供方协商修改。切莫轻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对于承诺内容与合同不符的,可要求培训机构将承诺以补充条款的形式写进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果发现有限制消费者权益或免除、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可拒绝签订合同。
三是理性支付费用。在缴纳培训费用时,不要一次性全额支付,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同时,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注意缴费安全,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在合同签署后,要留存合同文本、聊天记录及缴费凭证等资料,包括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合同副本、付款收据及上课过程,这些证据在解决纠纷时将起到重要作用。
四是警惕虚假宣传。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消费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理性对待营销宣传,对于促销宣传,要多方打听、理性甄别,避免冲动消费。请注意,考取相应证书需通过自身努力学习,避免投机取巧,就能从源头杜绝被骗。如遇纠纷,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宁城县人民法院切实关注教育培训问题,严厉打击教育培训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请广大学生及上班族“擦亮眼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对违规培训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教育培训消费环境。(王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