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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大“枫”范丨杜绝校园欺凌——以法治之力,为青春护航

作者:季晨曦  发布时间:2024-03-29 09:36: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接连发生的有关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的恶性案件,让“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再次引发广大群众的持续关注。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法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入社会基层治理,在3月25日主动走进宁城县大城子镇瓦中小学,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了一堂以“杜绝校园欺凌,守护青少年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课。

“同学们听说过校园欺凌吗?”“你们的身边发生过校园欺凌吗?”“大家知道发生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做吗?”……伴随着一连串的问题,霍晓彬法官结合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概念、种类、危害,从法律角度阐述了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和欺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让学生们掌握辨别校园欺凌的方法,指导学生们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释法说理、适时提问、灵活互动,同学们热情高涨,踊跃回答,课堂气氛格外轻松愉快。一问一答间,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逐步加深,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坚决抵制校园霸凌,面对校园欺凌会勇敢地说“不”,不做旁观者、不做受凌者,更不做霸凌者。

课后,在与宁城县大城子镇总校领导及瓦中小学领导班子座谈会上,霍晓彬法官向瓦中小学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上好思想政治课,立德树人、铸魂育人,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二是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要及时发现、查处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三是建立协同运行机制,学校与学生家长要保持沟通,切实负起“家庭学校”的责任,共绘育人“同心圆”。四是注重法治宣传引导,可以通过开设法治专栏、进行法治辅导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自省、自警、自励中培养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意识。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宁城县人民法院会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做实做细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以司法天平护佑平安校园建设,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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