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民族团结稳定、和睦相处是民族工作的基本前提。宁城县是多民族聚居的人口大县,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宁城县法院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到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中,灵活运用干警“双语”优势巧妙化解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各民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承办法官霍晓彬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有几十年感情基础,且孩子正面临着最为重要的时刻,为了维护家庭完整和谐、减轻孩子的家庭压力,决定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问题加以调解,帮助两人消除隔阂,重归于好。4月20日,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结婚几十年,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其中一个孩子即将参加高考,正处于人生的重要阶段。但近几年原、被告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有时被告甚至会对原告辱骂、动手,打破了原本家庭的和睦。
因双方当事人均系蒙古族群众,用汉语与其交流时多有不便,法官助理牧仁充分利用自身“双语”优势,搭建起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一方面,牧仁灵活运用蒙语与当事人交流,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庭的距离,降低其抗拒性。另一方面,牧仁能够将当事人的意愿更加清晰准确的传达给承办法官,让法官可以针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采取更有效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
经过一上午的调解,被告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庭向原告做出检讨,深刻反省,并写下以后绝不再打骂原告的承诺书,表示今后生活中也会多与原告沟通,避免误会产生。原告也放下了心理负担,决定撤回起诉。
宁城县人民法院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忘初心,秉承宗旨,切实全面提升干警素养,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做各民族群众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搭建起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让裁判文书传递司法的力度与温度,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能够常开长盛。(李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