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一批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维护了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劳资双方的矛盾纠纷按下了“停止键”。
1.促成履行,现金交付一步到位
2022年9月,小刚和小明经人介绍到甲公司工作,工种为钢筋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盖梁钢筋倒塌,小刚和小明均被砸伤,二人均被认定为工伤,且经过鉴定均构成伤残。小刚和小明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仲裁结果,与甲公司亦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二人遂到宁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损失。两起案件立案后由民一庭崔志荣法官审理,崔志荣法官在开庭审理前了解到两起案件案情类似,且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仅在赔偿金额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于是便积极与两名劳动者和甲公司沟通,最终促成劳动者与企业握手言和,两案均以调解方式结案。
案件虽然调解成功,但调解协议还未开始履行。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临近之时,崔志荣法官又再次联系甲公司,督促甲公司如期自动履行,提示甲公司逾期履行将产生信用风险等不利公司良性发展的法律后果。2024年4月30日,在崔志荣法官的组织下,甲公司将38.5万元的赔偿款以现金方式全部交付给两名劳动者,两名劳动者为甲公司出具收据,两起案件至此履行完毕,真正案结事了。
2.线上调解,“云端”解纷减轻诉累
除小刚和小明外,还有小亮等多名劳动者与甲公司因发生了争议。甲公司、乙公司和宋某之间存在劳务分包关系,小亮等多名劳动者受宋某雇用到案涉工程项目地施工工作,因索要劳动报酬与甲公司、乙公司和宋某之间发生争议。该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且当事人都不是本地居民和企业,同时劳动者们情绪较为激动,前期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存在困难,多起案件难以安排开庭审理。民一庭庭长谢佳颖在得知案件推进存在困难后,多番尝试与宋某取得联系,经过数次电话沟通,由宋某从中协调,终于做通了劳动者们的工作,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通过法院出具了调解手续。
因各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到现场开庭调解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为了方便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累,谢佳颖庭长和民一庭其他法官组织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开庭调解并签订调解笔录及协议,六起劳动争议案件最终圆满解决。
3.诉源治理,劳动争议源头化解
在本院受理的系列案件之外,另有十三名劳动者存在同样的情况,因劳动报酬与甲公司、乙公司和宋某发生争议,十三名劳动者在宁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过谢佳颖庭长的沟通联系,劳动者在得知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案件已经达成和解后,最终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十三起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这批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的生动实践。宁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耕诉源治理沃土,以司法力量护航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绘就劳动争议案件诉源治理“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