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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本治“源”丨健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做优多元解纷格局

作者:张晗  发布时间:2024-05-09 17:14:30 打印 字号: | |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强化诚信工程建设,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深化诉源治理,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规范“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确保诉前调解协议有效履行,推动纠纷解决快、好、省!

能动履职,增强诉源治理主动性

诉前调解

“原来到法院不用打官司也行,诉前调解一分钱没花就把纠纷解决了。”在宁城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申请司法确认的当事人不禁感叹。

通过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成功化解。王某和任某是同村邻居,还有亲属关系。2019年至2020年,任某以做生意需要为由先后向王某借款共计15万元,到了约定时间任某仍未还款,王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索要未果,无奈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任某归还借款。鉴于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将纠纷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接收纠纷信息后,快速了解情况,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调解员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并指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是对调解协议效力的确认,并为之赋予强制执行力,如果未按协议履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司法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员耐心的向当事人解释道。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直接向宁城县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不到一个小时双方就拿到了民事裁定书。

宁城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调对接窗口,专门负责诉前调解案件的分流,指导网上申请调解等工作。纠纷进入诉调对接中心后,根据纠纷类型选定调解员,诉调对接中心设置9个专行业调解室和1个音视频调解室,满足多元解纷需求,并开通了“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对接立案庭速裁法官,保障“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运行。

诚信用权,维护司法秩序规范性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依法、诚信地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不应出现下列行为,以免触犯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1.……”调解室内,调解员正在向调解成功后准备申请司法确认的双方当事人告知不得出现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滥用诉权、逃避执行等失信、违法行为,并组织当事人签订司法确认申请承诺书,规范诉权使用。

宁城县人民法院针对“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特别制作“司法确认申请告知书、司法确认承诺书(当事人版/委托代理人版)”,避免当事人在参与立案、审判、执行等一切诉讼活动中作出不诚信诉讼行为,保障其可以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依法理性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我在诉,调动履行责任积极性

“法官,司法确认完还没给清我货款,下一步该咋办?”刚上班承办法官就接到了当事人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后得知,李某与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过调解进入司法确认程序,双方约定三个月内支付清货款2万元,期满后王某仍欠5000元未付清。“进行司法确认后,如果对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你就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要着急,我先和对方沟通一下,如果能马上履行就更好了。”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程序,紧接着拨通了王某的电话:“你好,我是宁城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也是你和李某纠纷的承办法官……”电话里,承办法官向王某告知逾期不履行可能面临的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司法风险等严重的负面道德评价以及不利法律后果,希望王某积极履行义务。

“法官,王某把钱转给我了,我不用再申请执行了,谢谢你!”承办法官与王某结束通话没多久,又一次接到李某的电话,李某高兴的向法官表达着感谢。

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调解成功后鼓励当事人当场履行、自动履行,如果不能及时履行则告知当事人进入执行程序的风险后果,并制作“宁城县人民法院自动履行告知书”,随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一同向当事人送达,督促当事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宁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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